房地產放入信託中注意事項:
若您的房地產並非聯權共有或部分擁有,則可放入生前信託。您需要變更物權,從而在信託中反映物主身份。將房地產放入信託中,有以下幾點特殊注意事項:
- 重新評估房地產稅 (Property Tax Reassessment):大多數州,包括加州,在您將房地產轉入信託時並不要求進行房地產稅重新評估。
- 轉讓稅 (Transfer Taxes):這些在房地產轉讓中產生的常規稅項,在向信託轉入時通常不受影響。但您最好還是向縣物業估價處(County Assessor)或縣登記辦公室 (Recorder’s Office)問清楚,因為有些州的相關稅項是受影響的。
- 按揭利息抵扣 (Mortgage Interest Deductions):作為立信託人,您仍有權從您的所得稅中抵扣按揭利息。
- 售房稅減免(Tax Breaks for the Sale of a Home):當您售賣自住房時,即便該房屋在信託中,您仍有25萬美金*的售房利潤是免稅的 (夫婦則享有50萬美金*的免稅)。(*上述金額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,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有變化,請注意向律師咨詢。)
- 家園保護權 (Homestead Rights):通常,這些保護屋主在其房產上產權的權利,只要在信託聲明書 (Declaration of Trust) 中包含效力聲明,則同樣適用於信託中的財產。
- 部分權益:您可將部分權益轉入信託,例如:分時享用權 (Time Share)或所有權的百分比 (Percentage Ownership)。